GuangXi lawyer 聘广西律师 咨询回复 国桂简介 联系国桂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关 于 国 桂
    “国桂”是经中国司法部核准命名的广西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广西司法厅核准成立的综合性、专业化、团队化广西知名律师事务所。
    国桂所与多家境内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国内知名法律专家保持良好的沟通。国桂正为客户在中国境内外的投资及商务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国桂自2012年6月起将加强联合个体成团队化作业,组建由国内外优秀律师通力协作的国桂联盟。将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
    国桂始终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服务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服务及商务解决方案。
    主要专业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公司法务、融资投资及一般民事诉讼业务(详见国桂业务领域)。
      
  >> 分 类 导 航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热 点 新 闻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收费标准
来源: 广西律师在线法律咨询网 作者:罗深艺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2-14 12:39:47 阅读次数: 3579 查看权限: 普通信息

“国桂”在严格执行律师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协商收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2010年11月1日实行)

 

一、本收费标准为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二、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计时收费

(一)适用范围:全部律师服务事项

(二)收费标准:100-1500元/小时

计时收费的时间确定,按照《广西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相应规定执行。

 

四、计件收费

(一)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二)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 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 2000-15000元

(3)审判阶段: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1000——15000元/件;

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35000元/件;

高级法院审理的案件,8000——50000元/件;

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30000——150000元/件。

(4)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收取,也可选择按比例收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不涉及财产:500-8000元/件

五、按比例收费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二)收费标准:

由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协商,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收费比例。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        费率为4.5%

每件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10-50万元(含50万元)       费率为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费率为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费率为2%

500万元以上             费率为1%

六、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收费规定;代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收费,依照本标准代理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

七、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又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城市居民,如因公受损害请求赔偿的(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赡养、扶养、抚养而生活确有困难的,请求劳动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工赔偿金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力负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应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对非城市居民可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九、属国家级贫困县、自治区级贫困县(含防城区)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收取。

十、各类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界定由律师事务所提出,经当事人确认后,可以双方协商收费。

十一、以上各项收费标准是办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民事、行政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和申诉再审,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和申诉再审。

上一篇:没有上一条记录
下一篇:没有下一条记录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律师事务所简介 | 网站 
 
Copyright© 2011-2021 广西国桂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桂ICP备06014556号